筷子有多种名称,先秦时期称“挟”,也作“荚”。郑玄注释:“挟,犹箸也,今人谓箸为挟提。”汉代着名史学家太史公司马迁着《史记》时,称商纣时期的筷子为“箸”,古写为“木箸”。两汉又出现了“
筯”字。隋唐时李白《行路难》诗曰:“停杯投着不能食”;杜甫《丽人行》诗云:“犀箸厌饮久来下,鍪刀镂切空纷纶。”从两位大诗人的诗句中,我们知道,唐代“筯”与“箸”通用。不过自唐代起,宋、元、明、清皆统一称“箸”。 但箸的名称,并非保持到底,明代发生了变化。明陆容《菽园杂记》云:吴俗舟人讳说,“住”与“箸”谐音,故改“箸为快儿”。因为吴中船民和渔民特别忌讳“箸”,他们较怕船“住”,船停住了,行船者也就没生意,他们更怕船“蛀”,木船“蛀”了漏水如何捕鱼。在这种迷信谐音的思想指导下,故见了“箸”反其道叫“快子”,以图吉利。明人李豫亨在《推蓬寤语》中说得更明白:“世有讳恶字而呼为美字者,如立箸讳滞,呼为快子。今因流传已久,至有士大夫间亦呼箸为快子者,忘其始也。”虽然明代已有人称“箸”为“快”,但清康熙并不承认民间将快加了竹字头的“筷”字。这可以从《康熙字典》中仅收录“箸”而不收“筷”得到证明。但皇帝也难以抵挡民间怕犯忌,喜口彩的潮流。在《红楼梦》四十回,在贾母宴请刘姥姥一段中曹雪芹三处称“箸”,两次呼“筯”,而四次直接写明“筷子”。
当今社会,筷子的称呼已习以为常,但*学者在书法、诗词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称筷子为箸或筯,并没有如《推蓬寤语》所言“忘其始也”。